2022年4月29日,我司根据《金沙集团1862cc成色(惠州)股份有限公司导热油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并对照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,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》、《金沙集团1862cc成色(惠州)股份有限公司导热油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及其批复等要求,成立验收工作组,在本公司召开金沙集团1862cc成色(惠州)股份有限公司导热油炉技改项目(以下简称技改项目)竣工环保验收会。验收工作组一致认为技改项目没有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,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,一致同意技改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
现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粤环函〔2017〕1945号《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函》的相关规定,公开验收意见、验收监测报告表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。
公示期为: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6月10日。
附件1:验收意见
附件2:验收监测报告
附件3: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
金沙集团1862cc成色(惠州)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5月11日